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和招生委員會,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武漢交通職業學院,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武昌職業學院:
根據國家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國防動員部《關于做好2018年招收定向培養士官工作的通知》(軍動〔2018〕124號)精神,確定我省2018年繼續開展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定向培養士官工作?,F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在國家核定的15所地方高校2018年高職(??疲哟握猩媱潈龋瑸榻夥跑姾臀渚筷犝惺斩ㄏ蚺囵B士官1950人(含女士官40人)。其中,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70人,武漢交通職業學院20人,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240人,武昌職業學院1090人(含女士官40人),省外11所高校330人,具體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報考定向培養士官的考生須為2018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
三、招生辦法
定向培養士官招生,納入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實施,執行現行高職高專提前批錄取政策。
(一)招生宣傳和填報志愿。教育招生部門和高校提前做好定向培養士官招生宣傳工作,通過印發簡章、發布信息、開展咨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師、家長介紹報考的條件、程序、專業、數量、培養目標、待遇、未來工作方向等相關信息。報考定向培養士官的考生,按全省統一規定的時間及要求網上填報志愿,志愿均填在高職高專提前批文理類,可平行填報6所高校志愿。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25日至28日,6月28日17時截止。
(二)體檢、面試和政治考核。6月30日前,省招辦會同省征兵辦,按考生志愿和考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照招生計劃數的3倍確定參加體檢、面試的考生名單(分文理科和男女生)。參檢名單由省招辦依托“湖北招生信息網”“10639678湖北陽光招生短信服務平臺”和“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適時發布,市、縣招生辦負責抄告同級征兵辦并通知考生本人。
體檢、面試時間為7月5日至10日。今年的體檢、面試工作不再劃分4個片區,男考生體檢由生源地市級征兵辦集中組織實施,女考生體檢由武漢市征兵辦集中組織實施,面試結合體檢同步進行,由招收部隊和高校派員會同市級征兵辦組織實施,主要通過目測和交談,依據《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表》(式樣見附件2)進行評價,結論分合格和不合格,結果及時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說明原因。參檢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高考準考證、高考成績單和2張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參檢當天不吃早餐。
體檢、面試合格人員,由考生戶籍地縣級征兵辦組織政治考核,名單由省征兵辦根據體檢、面試綜合情況確定并下達。政治考核工作7月20日前完成。
各市(州)體檢面試工作安排表(式樣見附件3)于6月27日前,體檢面試結果于7月12日前,政治考核結果于7月22日前通過軍用文電系統上報省征兵辦。合格考生的體檢表(采用義務兵體檢表,手工填寫)、面試表和政治考核表(式樣見附件4)于7月30日前集中交省征兵辦,不合格的由縣(市、區)征兵辦存檔備查。省招辦將在“湖北招生信息網”公示合格考生名單。
(三)錄取。定向培養士官招生實行提前批次遠程網上錄取,執行高職高專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時間為8月3日至6日。省招辦按照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根據考生志愿信息和合格標志,原則上按照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干部、軍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優先錄取。當平行志愿投檔后院校生源不足時,將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面向考生重新公開征集志愿,體檢面試合格考生可在省招辦指定網上填報征集志愿。填報征集志愿時間為8月5日14時至17時。錄取結束后,省招辦將錄取名單抄送省征兵辦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省征兵辦將錄取名單抄送相關招收部隊,并將體檢表、面試表和政治考核表移交招生高校裝入學生檔案。錄取新生的紙質檔案由各縣(市、區)招生辦密封蓋章,考生自帶到高校。
(四)選拔補充。培養對象因淘汰或錄取不足出現的空缺,每年年底前從同年級本專業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中選拔補充。高校對報名學生體格、病史、現實表現和學習情況進行初步審查,擇優推薦培養對象;高校所在地市(州)征兵辦會同招收部隊按規定組織體檢、面試和政治考核,擇優確定培養對象。
四、聯合培養
定向培養士官學制3年,畢業后取得大專學歷。前2.5學年的全部課程由高校負責,招收部隊根據需要對接指導教學;后0.5學年為入伍實習期,由招收部隊負責,實習完成后由高校辦理畢業手續。
(一)教學管理。高校單獨組建班次,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開始前,招收部隊訓練指導機構會同高校制定培養方案,設置專業課程,做好教學準備工作;培養對象在高校學習期間,部隊訓練指導機構進行跟蹤指導,促進教學與使用的對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機關協助高校做好培養對象日常管理和軍政訓練,試行對培養對象按照士兵預備役人員進行編組管理。
(二)淘汰。定向培養對象入學1個月內,高校所在地縣(市、區)征兵辦會同高校組織身體復查和政治復審,不符合入伍條件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高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培養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據情況調整到其他班次學習;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課程、考試不合格,或者拒絕入伍經教育無效,以及違反校規校紀受處分,或者觸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學籍管理規定予以處理。
(三)畢業。入伍實習合格、符合有關高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畢業時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辦理畢業相關手續。實習不合格、無法勝任士官崗位的,撤銷其檔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五、入伍辦理
培養對象完成高校前2.5學年的課程且修滿規定學分,于第三學年的12月份參加身體復檢和政治復審,身體健康、政治合格,無慢性病、精神病、癔癥、癲癇、心理障礙和殘疾等功能性障礙和器質性病變的,由高校所在地縣(市、區)征兵辦辦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續。招收部隊訓練指導機構派出接兵人員,會同當地兵役機關完成檔案交接,將招收的士官統一接入部隊。交接報到工作于當年的12月20日開始,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時間從當年12月1日起算。培養對象入伍后,在部隊訓練指導機構完成入伍訓練和崗前專業培訓,有關工作納入部隊大單位年度軍事訓練計劃統一組織實施。
招收定向培養士官的檔案材料主要包括:高校學籍檔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準書》《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招收士官體格檢查表》《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表》。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養對象享受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畢業后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權限下達士官任職命令,時間統一為畢業當年7月1日,其軍銜等級和工資檔次,比照同期入學從普通高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確定。下達士官命令后執行現役士官的工資標準,享受現役士官的相關待遇。批準服現役后首次授予軍銜前,按義務兵標準發放津貼。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規定》辦理。
七、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依托國民教育招收定向培養士官,是貫徹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建設世界一流軍隊的重要舉措。各級要站在深入推進軍民融合發展的戰略高度,把招收定向培養士官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作為支持和服務改革強軍的實際行動,切實強化組織領導,明細職責分工,嚴密組織實施,會同招收部隊扎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招收定向培養士官任務。
(二)嚴格審查把關,確保招收質量。要嚴把招收審查關,嚴密組織體格檢查、政治考核、招收面試和招生錄取,提高培養對象選拔質量。要嚴把培養考核關,培養對象入校后屬地兵役機關要及時組織檢疫復查,在校學習期間認真抓好專業學習和技能培養,不合格的及時予以淘汰。要嚴把入伍復查關,培養對象入伍前按照招收條件進行復檢復審,不合格的不得批準入伍。對不履行工作職責、招收培養質量不合格、任務完成率較低的,將嚴肅追究單位和領導責任。
(三)密切協調配合,著力完善機制。招收定向培養士官工作涉及軍地多個部門,組織程序復雜,工作環節多,培養時間長,必須加強軍地協調,合力推進工作落實。兵役機關要認真履行牽頭承辦職責,成立專門工作班子,建立聯合辦公機制,統籌協調各項工作落實。教育招生部門要利用高考填報志愿有利時機,加大招收政策規定宣傳,鼓勵優秀學生報考。培養高校要和招收部隊大單位建立長期協作機制,組織簽訂培養協議,研究制定培養方案,明確培養目標任務,努力提高定向培養質量。
附件1: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表
附件2: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定向培養)
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湖北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