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秋季學期學生資助申請對象
襄陽市第四中學及襄陽四中國際學校全部在籍在校學生,即:2020級高一新生、2019級高二和2018級高三年級學生。
二、2020年秋季學期學生資助項目
(一)國家助學金
根據國家資助政策及學生家庭的經濟困難程度分為三個等級:
一等:每學年每生3000元(每學期發放1500元)
二等:每學年每生2000元(每學期發放1000元)
三等:每學年每生1500元(每學期發放750元)
(二)免學費
根據國家資助政策,免除符合條件學生在高中就讀期間的學雜費,襄陽市第四中學為省級示范性高中,每學期學費900元。每學期學生先正常繳費,學校分學期審核后逐學期退還學費900元,襄陽四中國際學校學籍學生符合免學費資助的參照此標準執行。
上述資助項目,由學生在每學年的秋季學期時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學校審核通過后上報名單并申請資金撥付,春季學期時學生無需再次申請。秋季學期資金發放時間一般為10-11月,春季學期資金發放時間一般為4-5月。資金發放后學生需查詢資金到賬情況并簽字確認。
學校將為通過資助申請的學生統一辦理中國郵政儲銀行資助銀行卡(銀行卡開戶需要使用學生本人的身份證,請所有申請資助的學生攜帶并保管好本人身份證),學生首次使用該銀行卡時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未滿16周歲學生需要和監護人攜帶本人和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一起)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任意網點柜臺辦理激活,原始密碼為銀行卡號后六位。所有學生需妥善保管該銀行卡至高中畢業一年后(部分符合條件的高中畢業生上大學時會有相關資助)。
三、2020年秋季學期學生資助申請流程及要求
(一)2020級高一年級新生
1.以下六類學生將由上級部門通過大數據信息比對直接認定家庭類型并享受相應資助項目,學生申請資助時不需要提交申請材料(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仍需提供家庭經濟困難的印證材料)。9月下旬上級部門認定結果下發后,年級團總支將組織學生本人填寫《湖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確認表》,再根據國家資助政策結合學生家庭實際情況給予國家助學金或免學費資助。
①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②低保家庭學生(含農村低保和城市低保)
③特困供養家庭學生
④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
⑤烈士子女
⑥孤兒
根據國家資助政策,只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低保家庭學生(含農村低保和城市低保)、特困供養家庭學生、殘疾學生(必須是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共四類學生可以在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的同時享受免學費資助,其余學生只能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
2.第七類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只能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請在開學報到前提前準備以下資助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不裝訂):
①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復印在1張A4紙上)
②本人戶口本本人頁和戶主頁復印件(復印在1張A4紙上)
③能夠用來證明自己家庭經濟困難的相關印證材料
特別提醒:鄉鎮街道村委會等機關單位均已按照國家要求不再開具貧困證明,請申請人提供其他印證材料。
新生報到當天,報到處設有襄陽四中“愛心站”,“愛心站”僅接受學生及家長關于資助問題的咨詢,不接收任何申請材料。所有需要提交資助申請材料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及第七類學生)請攜帶并妥善保管好申請材料(不裝訂),待正式開學后根據學校團委統一安排將申請材料(不裝訂)交至本年級團總支書記處,同時領取并填寫《湖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表》,學校團委再組織統一評審確定資助名單。
(二)2019級高二和2018級高三年級學生
所有學生的資助申請流程以及資助申請材料的要求均與2020級高一新生相同。
申請材料的準備與上交:
①前六類學生:待上級部門認定家庭類別后,直接在班主任處領取并填寫《湖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確認表》。
②第七類及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利用月假等時間準備好所需各項申請材料(不裝訂),返校后在班主任處領取并填寫《湖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表》,由各班班主任收齊本班所有申請人的材料后,交至各年級團總支書記處。
四、2020年秋季學期學生資助注意事項
(一)以下學生原則上不得申請資助
1.除前述由上級部門直接認定的前六類貧困學生外的襄陽四中國際學校學籍學生。
2.學生家庭有商品住房、有5萬元以上小汽車、監護人為國家財政供養的公職人員等情形的。
家庭遭遇突發重大變故并能夠提供相關印證材料者除外。
(二)國家資助政策的相關說明
1.城市低保家庭學生免學費問題。
自2020年春季學期開始,襄陽市將城市低保家庭學生納入了地方資助計劃,按照國家免學費標準免除了此類學生的學雜費,目前2020年秋季學期及以后的政策尚未出臺,是否繼續執行需要等待上級部門的通知。
2.殘疾學生申請資助的相關要求。
殘疾學生屬于由上級部門直接認定的前六類家庭類型,但符合資助政策的只有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因此,殘疾學生申請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資助時不用提供殘疾人證,但需要提供能夠證明本人家庭經濟困難的相關材料。家庭經濟不困難的殘疾學生需要在《湖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確認表》中確認放棄資助申請。
(三)受助人的承諾及違規處理辦法
所有申請資助的學生均需對所填寫家庭相關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承諾,學生或監護人隱瞞家庭經濟實際情況、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承諾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的,將取消受助資格、追回資助資金并上報上級部門納入個人征信記錄。
(四)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放棄資助問題
經上級部門認定的前六類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原則上不得放棄國家資助項目,確要放棄的需要監護人和學生本人親自到學校團委說明情況并簽訂放棄資助說明。
對本資助說明有疑問的,請與襄陽四中團委劉老師聯系。
手機:13308670827,QQ群:942934108
共青團襄陽市第四中學委員會
2020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