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4:30,襄陽四中第十二屆“櫻花杯”辯論賽決賽在學校至美樓一樓報告廳隆重舉行。經過前期兩輪的班級初賽和年級半決賽,最終來自高二(1)班的李亭熠等8名同學成功晉級決賽,本場辯論賽決賽主席由高二(23)班陳童陽同學擔任。
辯論賽決賽現場
本次決賽的辯題是“人是否擁有表達偏見的自由”。參賽雙方準備充分,比賽現場異常激烈,整個賽程高潮不斷,掌聲此起彼伏。
在開篇立論環節,正反方一辯迅速將全場溫度點燃,真正做到了三分鐘的慷慨陳詞,三分鐘的屏息聆聽,三分鐘的驚心動魄。在攻辯環節,雙方緊緊抓住對方陳述詞的不足緊追猛打,激烈交鋒。在自由辯論階段,雙方你來我往,言辭犀利,就辯題展開論述,選手的口才和應變能力在這一環節呈現得淋漓盡致,同時也將辯論賽推向了高潮。坐在臺下的同學們聽著臺上激烈的論戰,不時激動地叫好,同時也對辯題進行了自己的思考。
正方辯手發言
反方辯手發言
經歷了四十多分鐘激烈的唇槍舌劍,在評委老師的認真商議后,最終,高二(1)班李亭熠和高二(26)班鄧楚楓兩位同學獲得了“最佳辯手”稱號,正方代表隊(“人擁有表達偏見的自由”)在辯論中取得了最終勝利,榮獲了“最佳辯論隊”。
評委老師觀看比賽
最后,高一語文組閆紅春老師對本次辯論賽進行了最后總結和點評,閆老師高度肯定了本次辯論賽各選手的優異表現,同時對論辯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也都一一指了出來,幫助選手們更好的成長。閆老師還結合時事針對“偏見”這一話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在場的同學都受益匪淺,對辯題也有了更深的認識。
閆紅春老師點評
辯論賽雖然結束了,但辯手們沉穩機敏的辯風給四中學子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們在競爭中鍛煉了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辨別是非能力,在口才交鋒過程中學會了思考,學會了合作,同時也增進了彼此間的了解和友誼。
來源:校團委 報道:吳寒勁 照片:王利華 編輯:劉偉成 審核:張紅梅 終審:劉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