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同學們,尊敬的老師們
大家上午好!
我是來自高二五班的陳晉,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少年正意氣,法治伴我行》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人們都像是被禁錮住的鳥兒,無時無刻不在渴望更高更遠的天堂,自由更是心之所向。但自由是相對的,守法度,方可享自由。
斯賓諾莎曾言:“所謂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種方策,使生命和國家皆得安全。”2016年8月4日,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宣告了張強涉嫌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一案的終結,誰也無法想象,就是這樣一位年僅19歲的航空教官,竟會因為1萬元錢,而去拍攝部隊編號、發送部隊定位,誰也不敢想象,這樣一位年紀輕輕的“好孩子”,竟會與背叛祖國,出賣情報等敏感詞聯系在一起,成為千夫所指。無獨有偶,從事科研工作者的黃宇因與領導發生口角而出賣國家機密15萬余份,絕密級國家秘密907項,機密級國家秘密292項。秘密級國家機密1674項,這些恐怖的數字在給黃宇帶來巨大利潤的同時,也使其受到法律的嚴懲——死刑。國家秘密涉及國家安全,你隨手一拍的街道、店鋪、路況都有可能涉及國家秘密,國家秘密一旦泄露,國家安全就無法得到保障。而只有國家安全,我們才會安全,別讓不知法成為你被有心之人利用的工具。
司馬遷曾言:“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禁奸也。”2002年7月的一個晚上,三名社會青年由于該校禁止其在學校門口開摩托車打擾學生學習而懷恨在心。于是偷偷溜進教學樓,打碎玻璃,踹壞門板,踩踏桌椅 過程長達一個小時,最后用粉筆寫下“××到此一游”后揚長而去。第二天中午,這三名社會青年便在被窩中被緝拿歸案。無知的他們他們甚至還在警車上公然叫囂:“我打破個玻璃犯法了嗎?”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72條規定:結伙斗毆,尋釁滋事,擾亂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秩序或者破壞校舍、場地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這三名青年眼中無法,心中更無任何判斷是非的標尺,最終親手斷送了自己還未開始就已經落幕的前途。當其他同齡人正在奔赴下一場山海時,等待他們的只有來自法律最公正的審判,不要試圖挑戰法律的權威,利劍高懸,法律無處不在。
波斯通說:“憲法創造者給我們的只是一個羅盤,而不是一個藍圖。”生活不是伊甸園,法律才是我們的向導。它教我們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該怎樣做,不該怎樣做;他教我們如何行使自己的權利,如何履行自己的義務;他教我們該怎樣匡正自己的行為,怎樣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知法才能守法,懂法才會用法,法律永遠站在有理者的身后。
作為中國公民,遵紀守法不是一張空頭支票。守法是保守國家秘密,筑牢國家安全防線;是恪守職業道德,筑牢社會保障防線;是敬畏法律權威,筑牢個人品德防線。
作為中國青年,我們欣逢盛世,生在紅旗下,長在春風里,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國家有力量。我們生在法治中國,更應自覺遵紀守法,樹一代青年之新風,擔一代青年之大任。
作為中國學生,遵紀守法是自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面對誘惑,守住本心,堅定意志;是自覺履行受教育的義務,恪守校規校紀,努力勤奮學習;是自覺履行服兵役的義務,勤于鍛煉,挑戰自己,為鋼鐵之師不斷輸送新鮮的血液。
君子坐而論道,少年起而行之,爭做知法守法公民,我們一直在路上。
我的發言完畢,謝謝大家。